受凤台县华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我公司招聘工作安排,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以下劳务派遣人员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信息
1、面试考号2,身份证尾号0225:拟录用岗位为文员,面试综合成绩87.33。
2、面试考号4,身份证尾号521X:拟录用岗位为驾驶员,面试综合成绩80.33。
二、成绩计算规则
本次招聘无笔试环节,面试成绩由5名面试官独立评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3名面试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得出,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公示期
公示期为3天,自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4日。
四、后续事宜说明
本次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若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资格复审任一环节不合格,或在试用期内未能通过考核,我公司将按照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向用工单位推荐替补录用。
五、监督与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或招聘程序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实名、附有效联系方式)向我公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554-8889959
联系地址:凤台县福海园B栋501
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