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开具女方未就业证明,盖章(必须有姓名、身份证号)
2.结婚证男方原件(复印件一张)
3.夫妻二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张)
4.生育证原件(第二、三页复印件各一张)
5.保健手册原件(封面、‘老版’第十一页、‘新版’第十五页标有预产期的复印件各一张)
(女职工)生育保险申请需要材料:
1.夫妻二人身份证原件(复 印件各一张)
2.生育证原件(第二、三页复印件各一张)
3.保健手册原件(封面、‘老版’第十一页、‘新版’第十五页标有预产期的复印件各一张)
(注:1.必须要在保健手册预产期之前办理,逾期医保办不给予办理,望周知。
2. 生育前请给医保办打电话咨询生产医院是否符合定点医院,联系电话:0554-868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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