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勤务是以维护安全为目的,由保安专门机构指派专门人员、围绕合同涉及的内容开展的相关保护活动。主要涉及门卫、巡逻、守护、押运、技术防范等。
保安勤务的特点;
1.专业性;2.契约性;3.特定性;4.有偿性;5.服务性
保安勤务的基本方法;
1.观察;
观察的方法:直接观察法和间接观察法
观察的内容:1.身份可疑;2.行为可疑;3.携物可疑;4.关系可疑;5痕迹可疑;6.体貌或面部表情可疑。
3.报告;1.在值勤时发现的可疑人、可疑事、可疑物。
2.在值勤时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治安灾害事故。
3.在值勤时发现的犯罪嫌疑人。
4.保安勤务的基本制度;
4.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4.处置:1.保安的权限;2.处置问题的原则
4.1交接班制度;
4.2请示报告制度;
2.识别;1.对人的识别;2.对物的识别
4.3勤务检查制度;
4.4勤务登记制度;
4.5联系制度;
4.6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