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在保安服务中保安员可以采取的措施:
2.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3.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4.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在保安服务中保安员可以采取的措施,保安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