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招聘红河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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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招聘红河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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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河保安招聘目的
全方位巡查管理区域,保证小区(大厦)的安全,维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红河保安巡逻。
三、准备工作
按《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和《保安员交接班制度》做好上岗执勤的准备工作和交接工作。
四、工作时间安排
1.值班岗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晚班:24:00-8:OO,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轮换一次:即每月10日,20日,30日为倒班日。
3.小区巡逻:
(1)巡逻周期:20分钟1次,每小时打卡一次,每周将巡逻范围内所有楼宇的楼道、天面巡查一遍。
(2)巡逻规律:不制定固定路线,但不留“死角”、“偏角”。
4.大厦巡逻:
(1)巡逻周期:9O分钟巡逻打卡一次。
(2)巡逻规律:先从天面起,自上而下,从每层楼依次巡逻到地下室,最后到室外。
五、巡逻检查内容
检查各岗位执勤情况:日常巡视检查执勤情况由各班长和主管负责。
1.交接班时,交接双方班长要到各岗位检查:交接是否认真,手续是否办妥,仪容仪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2.每小时巡逻班长到各岗位巡视一次,并不少于两次检查巡逻签到情况,认真填写《保安工作班检表》。
3.主管巡视检查各岗位每班不少于两次,并填写《员工考核表》。
4.巡查时,发现有不认真或违纪等情况,要及时纠正,做好记录并上报。
5.本班执勤中遇到疑难问题时,班长应立即到场,按有关规定处理,不能解决时报告主管或管理处处理。
保安员车辆管理服务
一、红河保安工作职责
1.保安部具体负责机动车辆的进出、停放和收费管理。
2.保安部车库岗负责大厦地下车库机动车辆的进出管理。
3.车辆管理员负责广场停车场上车辆的停放和收费管理。
二、车辆停放制度
1.地下停车库
(1)业户的机动车辆应凭《停车证》方可进入地下车库,无证不得入内。
(2)《停车证》应固定放置车辆前方玻璃醒目位置。
(3)有《停车证》的车辆应严格按照车位号停放,严禁占用其他任何车位,严禁在通道上停放。
(4)自觉遵守地下车库禁令标志,严禁逆向行驶,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5)驾驶员应在车辆停放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保持现场。
(6)其他车辆因各种原因需进入车库,必须凭保安部签发的《特别停车证》。
2.广场、停车场
(1)广场、停车场为业户机动车辆和社会车辆提供泊车场地,先到先停,停满为止。
(2)凡进入广场、停车场的车辆都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3)遵守禁令标志,通道上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4)按《收费规定》收取停车费,对不愿意付费的车辆应劝阻离开广场停车场。
(5)驾驶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助,但对车辆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助动车、摩托车
(1)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到指定位置。
(2)自行车就停放在车架上,摩托车、助动车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顺序停放。
(3)各类非机动车严禁进入车库,严禁随地乱放影响通道。
(4)车主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安车管服务标准
1.地面
(1)引导车辆在指定部位有序停车,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得留放车内。
(2)按管理处规定对车辆实行收费服务。
(3)督促车辆遵守禁令标志,纠正违章行驶、停放的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4)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5)引导施工人员将建筑垃圾袋装后倒在指定部位。
2.车库
(1)车辆凭管理处所发《停车证》放行,及时登记,进车库时问车号、车位。
(2)无《停车证》车辆,应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入车库,但不得占用业户车位。
(3)督促进入车辆遵守车库内禁令标志,不得在车库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4)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留放车内。
(5)劝阻行人、自行车、助动车和摩托车进入车库。
(6)保持车库出入口畅通。
(7)经常到车库内巡视,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向班长报告。
(8)车库内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9)环卫车辆进入车库清运垃圾结束后,通知清洁人员做好保持工作,设备人员开启垃圾房排风机。
保安员紧急集合方案
一、目的
紧急集合是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所采取的紧急行动,训练队员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做到镇静自如、快速出击、方法有效。
二、适用范围
1.治安突发事件,如突然发生重大抢劫、杀人、业主(住户)和公司管理人员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等。
2.受到水灾、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和袭击。
3.紧急集合方案演练。
4.其它重大意外情况。
三、应急程序
1.安装报警设施
每个管理处保安员宿舍安装一个报警铃,治安值班室或消防中心、其它员工宿舍应尽量安装报警装置。
2.信号规定与识别
(1)当电警铃发生短促、断续响声时为治安案件报警,各保安队员必须在
     秒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2)当电警铃发生连续长响声时为自然灾害等其他情况报警,各保安队员必须在        秒钟(即铃响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待命。
3.集合地点
略。
4.信号控制
(1)在紧急状态下管理处所有员工有责任和义务按上述规定中的规定信号报警。
(2)每季度演练一次,在演练中只能由管理处主任控制报警,公司领导每年抽查一次。
四、要求
1.着装:必须穿制服,可以不戴帽,不扎腰带,不系领带,不能穿拖鞋或打赤脚。
2.坚守岗位:各岗位必须留值班员。
3.注意联络和汇报: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安排人员向领导汇报,将情况用对讲机告知值班人员。
4.通过方案演练,使每位队员掌握对付各种突发事件的方法,能在短时间内到达预定地点。
保安员应急计划和措施
一、目的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以最有效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或保证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适用范围
1.治安突发事件,如突然发生的重大抢劫、杀人、业主(住户)或红河公司管理人员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等。
2.受到水灾、火灾、台风等自然的威胁、袭击。
3.其它重大意外情况。
三、职责
1.对可能发生的由管理处负责制定保安应急计划,报物业管理部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必要时报总经理审批。
2.对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突发事件由保安主管临时确定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汇报。
四、计划
1.对可能发生的治安突发事件和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自然灾害由管理处组织制定应急计划和预防措施,并安排岗位人员按布置执行。
2.在处理治安突发事件时,由值班员(大堂保安)迅速向派出所报案,保安主管临时确定应急方案安排人员迅速控制物业管理范围内各通道、楼梯口,封锁出事现场,严格盘查出入现场的人员,直到公安人员到来。
3.制定的应急计划必须慎重,考虑周详,在制定自然灾害应急措施时,要根据灾情的程度、特性而定。
五、实施
1.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偏离实际情况应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应审批人认可。
2.对发生的每一事件必须进行总结,如是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应立即查找原因,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严防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3.保存事件全过程的有关记录,存档3年;重大灾害的记录长期保存。
4.为增强应变能力和战斗力,平时对每个管理处保安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学习、训练、消防演习和紧急集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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